索 引 号: | 012948018/2018-00001 | 信息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重点工作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8-01-0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金陵惠农贷”累计发放贷款突破11亿元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金陵惠农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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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市农委设立“南京市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首期本金1亿元,由紫金农商银行放大授信额度、推出“金陵惠农贷”业务,对全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政策性优惠信用贷款。同时市财政分别投入高淳、溧水两区各1500万元,支持两区同步建立了本金2000万元的风险补偿基金,由高淳农商银行、溧水农商银行推出优惠政策、支持对象和管理要求一致的“金陵惠农贷”业务。贷款一是无需抵押、担保,解决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少有效质押物的实际困难;二是利率优惠,只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无需任何担保、咨询和融资手续费,大幅度降低融资成本;三是放款快捷,实施评级、授信、贷款三合一流程,如审贷材料符合要求,7个工作日内即可放款。
为贯彻市领导“放大效应、发挥效益”的批示要求,2016年底,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农委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共筹措1.5亿元,将市级风险补偿金规模扩大至2.5亿元,同时将贷款对象中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资质要求从“市级和市级以上”(目前全市185家)扩大至“区级和区级以上”(目前全市共358家);将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贷款额度上限设置为200万元,市级和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贷款额度上限从200万元提高为400万元。
随着范围的扩大和标准的提高, 2017年以来,“金陵惠农贷”的辐射效应进一步显现:截至11月30日,累计发放金额达到11.06亿元,比年初增加7.3亿元,增长了1.9倍;贷款余额7.79亿元,比年初增加4.36亿元,增长了1.3倍;累计受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122户,比年初增加579户,增长了1倍。帮助贷款户节约了利息支出约2200万元,减轻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息负担,深受全市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