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018/2019-93000 | 信息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政府采购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9-06-0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启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新版公告自助发布系统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政府采购;系统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关于启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新版公告自助发布系统的通知
市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信息公告发布的统一要求,我市政府采购网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将由原先的文本模式改为字段模式,实现同一项目相关采购信息的关联和重大项目的系统自动推送。近期该功能已开发测试完毕,并将上线试运行。为确保系统升级后信息发布的顺利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新版信息公告发布模块正式上线运行时间定于2019年6月10日。
2、采用推送方式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市、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正式上线之日起切换为新版推送接口,原接口暂停使用(前期已协调有关部门开发完毕新版接口)。
3、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网站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各有关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录入采购信息时将由原先的文本模式改为字段模式,具体操作方法参见附件,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学习。
4、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使用管理账号,要认真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先审后发”的要求。各部门、代理机构直接发布至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的各类信息,要经过审核后才可以提交发布,一经发布将不得修改或删除。
5、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市财政局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质量纳入代理机构一般失信行为及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对政府采购公告存在严重错误的单位、区和代理机构,市财政局将进行通报、暂停公告发布权限并扣除相应信用分。
附件: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站信息公告发布操作手册
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