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8018/2020-11137 | 信息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部门文件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0-02-1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财政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纳税人;补助资金;税收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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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财政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宁财预〔2020〕45号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宁委发〔2020〕4号)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财政支持政策兑现工作总体按照“免申报、直到账”的原则进行操作。现将相关实施细则制定公布如下:
1、兑现流程:市税务局提供全市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相关纳税信息;市财政局根据纳税信息核定补助金额;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并进行跟踪反馈。
2、兑现范围:2020年2-4月入库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税收市、区留成部分。
3、兑现方式:免去企业、个人申报环节,通过纳税信息采集相关要素进行测算,直接补助到纳税人银行账户。纳税信息严格从税收信息系统取数,避免人为干预。
4、兑现时限:在4月和5月分两次兑现,4月底前兑现2-3月纳税补助,5月底前兑现4月纳税补助。
5、监督管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成立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政策兑现工作实施全流程监管,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