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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018/2026-00763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政策解读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12-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南京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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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一是上级有要求。2023年省财政厅、科技厅印发了《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3〕1号),我市需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办法、落实要求。二是现实有需求。2023年国务院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2024年省科技厅和市科技局相继完成机构调整。为适应新的机构职能和管理要求,需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三是发展有需要。科技创新投入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方向,需构建长效保障机制,持续引导资源向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关键核心领域倾斜,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一是明确管理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注重绩效、突出重点、分类支持、科学管理”的原则。二是确定重点支持范围。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南京市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研能力及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三是注重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与不同类型科研活动规律相适应的绩效指标,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实现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能。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主要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制定的依据,专项资金的定义、使用和管理原则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共6条。明确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共同管理。市、区财政部门和科技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各负其责。项目承担单位应依法依规使用资金,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第三章支持范围及支持方式,共2条。明确专项资金支持的对象为符合相关支持条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采取项目法分配。

第四章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和资产管理,共6条。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明确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在预算编制、批复、执行中分别履行的管理责任。明确了使用专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遵循的管理规定,大型科学仪器、科学数据等按规定开放共享。

第五章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共4条。进一步明确了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等在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各自的职责及要求,明确强化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将绩效管理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优化和管理改进的重要依据。明确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共3条。明确了文件解释权限、实施时间等内容。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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