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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实情出实招 办实事求实效 南京市财政局开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题调研
 文章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7-24 09:48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中小企业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也是政府采购市场的重要力量。为将主题教育真正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财政改革的动力,市财政局二级巡视员孔庆龙带领政府采购管理处党支部,围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听企业心声、找管理痛点,深入挖掘查找体制机制矛盾,促进政府采购管理和财政财务管理的高质量发展。

一、调研过程

坚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深入基层实地走访,亲自摸情况、直接听反映。调研对象既包括市级部门单位和区财政局、街道基层负责采购管理的业务骨干,也包括采购代理机构的一线力量,以及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市场、曾经信访提出意见批评的供应商企业,力争把矛盾和困难摸清摸透,把各项工作做实做好,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通过调研,梳理查摆出以下管理短板和困难矛盾:

一是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实务的专业能力和优惠政策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中小企业迫切希望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但不了解政府采购订单信息获取渠道,不熟悉政府采购流程和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不清楚如何依法高效维权,既影响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优化我市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二是小型建设工程领域的政府采购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小型工程采购是国内政府采购领域长期以来的管理难点,一方面专业性强、采购需求复杂,一方面市场竞争激烈、矛盾高发。去年底,我局出台了全国首个以可比价格为竞争基础、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的改革措施,今年以来实施情况良好,但调研中也发现少数采购单位认识程度不足,以及通过不合理提高资质要求、违规限制竞争等规避管理的新增风险点。

三是供应商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预算单位因合同签订、公示不及时导致首付款支付不及时,未按时验收、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未结算尾款的情况仍有发生。个别单位仍在收取已经取消的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仍有少量保证金沉淀在单位账户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未及时退还给供应商。

四是政府采购大量的交易信用数据价值有待进一步挖掘。2021年起我市在全省首推的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改革确实减轻了中小企业提交证明材料的负担,但由于国内政府采购领域尚未建立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之间的信用互评机制,实际交易情况和信用信息未形成闭环管理,在促进交易和监督执法中的应用尚不充分。

五是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全流程电子化和大数据统计分析,对于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精细化监管,以及提高采购资金绩效不可或缺。目前全省统一建设的“苏采云”系统仍需加强与财政预算执行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的衔接互通,针对关键环节风险点的提示预警,对中小企业尤其是本市企业参与采购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还比较薄弱。

二、调研成果和改革措施

市财政局秉持以人民为先的系统思维方法,以法律为准绳,在各方当事人利益诉求、政策导向和行政成本中寻找最优平衡点,把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通过前阶段调研,优化落实的改革举措包括:

一是进一步贴近实务加强政策宣讲、主动服务中小企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支部积极开展“先锋建新功”主题活动,面向全市建筑装修工程类企业和制造、商贸、科技创新企业的差异化需求,举办了两场政策宣讲,吸引了400余家企业的近600名代表参加。监管一线的党员干部轮流上台讲解互动,结合不同类型企业的采购应用场景,全方位为企业答疑解惑。

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提高规范小型工程政府采购管理实效。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新风险点,加强对采购人的宣传教育,印发通知文件,进一步细化对工程建设队伍资格、公告信息规范、采购文件售价、设计和施工效果图出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抓好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罚,进一步净化工程采购市场环境。

三是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资金周转、降低成本负担。鼓励和推广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常规纸质采购文件制作成本控制在100元。全面推行不低于30%的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制度,以及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后15日内支付尾款制度。常态化清理拖欠供应商货款、违规收取保证金和沉淀保证金。建设“政府采购贷款和电子保函网上金融超市”,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更加高效、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四是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打造覆盖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四方当事人的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交易评价和信用管理系统建设,细化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政府采购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和使用,作为择优选择供应商和差异化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建立政府采购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和其他采购当事人的诚实自律意识。

五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化建设。在集中代理机构落实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管理要求,选择部分社会代理机构开展全流程电子化采购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完善监管功能。优化“苏采云”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加强采购合同支付时效预警、支付对象预警、审批依据预警等功能的设计开发,提高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信息化为保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支持中小企业供应商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

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永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市财政局将继续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提效能、降成本,加力度、减环节,强监管、优服务,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携手全社会共同打造更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增强政府采购公信力和提高采购资金绩效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