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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联合举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申报培训会
 文章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05 09:27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为专项债券管理带来了新规范和新指引。为加强政策宣贯,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共同举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申报培训会,江北新区及各区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市工信局、建委、教育局、文旅局、房产局、城管局等涉及专项债项目申报的20个部门的责任处室,全部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市属国企集团等14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通报了南京市2024年专项债券申报情况,介绍2025年申报较往年的主要变化,系统讲解《意见》明确的专项债券使用管理7个方面17项改革举措,明确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应债尽债”的基本要求,通过剖析具体案例分享省内成功项目的可借鉴经验和改进建议。

会议强调,专项债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是财政逆周期调节的关键工具,要充分发挥其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的积极作用,并明确四方面意见:

一是抢抓政策机遇。充分把握国家扩大发行专项债的政策窗口,用好用足政策工具,加大项目储备力度。

二是有效挖掘收益。申报专项债的项目应符合“公益性、收益性、成熟性”要求,充分挖掘项目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专项收入的直接收益和衍生收益。

三是规范申报程序。项目单位报至主管部门汇总,再报送至市财政、市发改联审,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在专项债申报工作中的主导和支撑作用。

四是完善申报要件。明确“一案两书”(即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具体编制要求,充分评估项目财务可行性和不确定因素,提升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决策科学性。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会同市发改指导各板块进一步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广泛深入摸排合规项目,加强资金平衡方案审核,提升项目成熟度、过审率,积极向上争取更多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