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持续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现对南京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咨询较多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请在工作中遵循。
1. 如何界定是否属于差旅行为?
界定是否属于差旅行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二是因本职工作,由单位派出;三是临时性的工作;四是到常驻地以外的地区。
2. 出差人员通过自驾、出租小汽车等非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是否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如自驾、出租小汽车等)产生的费用不可以报销。
3. 出差人员乘坐公务用车(含公务租车)出行的,是否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领取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乘坐公务用车(含公务租车)出行的,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领取市内交通费。严禁出差人员实际乘坐公务用车的同时购买城市间交通票据并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领取市内交通费。
4. 城市间交通费超支部分能否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超出规定行程的等,超支部分均由个人自理。
5. 公务出行是否可以乘坐超级经济舱、优选一等座?
公务出行按规定可乘坐飞机经济舱、高铁(动车)一等座的,原则上不得购买超级经济舱、优选一等座等席别。其中,购买机票应当执行公务机票购买管理规定。工作人员应合理安排行程,避免频繁退改签产生额外费用。
6. 参加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能否报销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工作人员离开常驻地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所在单位不予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7. 是否可以参加收费类的会议、培训?
如主办单位要求承担费用的,各级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应拒绝参加;因工作需要确需离开常驻地参加上述会议或培训,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费用报销时需提供会议或培训通知、单位内部审批依据、费用开支明细和合法票据,不得报销与会议、培训无关的费用。
8. 伙食费如何交纳?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出差人员确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
具体交费标准如下:(1)在单位内部食堂等非餐饮服务单位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分别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2)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9. 交通费如何交纳?
市内交通应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向提供方交纳交通费。其中:市公车中心统一调度的交通工具,由市公车中心收取;接待单位承担费用的交通工具,由接待单位收取。
具体交费标准如下:(1)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2)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出差人员2人及以上共乘一辆车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25%交纳。
10. 伙食费、交通费的收付方式是什么?
差旅伙食费、交通费收交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联等电子收付方式,出差人员交纳相关费用后自动获取电子交易记录;也可以通过其他非电子收付方式收交相关费用,接待单位应及时出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税务发票;确实无法出具上述凭证的,接待单位可出具其他收款凭证。市级机关应加强收取费用的管理,做好业务台账登记,纳入统一核算,所收费用可作为代收款项用于相关支出或做收入处理。
11. 伙食费、交通费的电子收付方式如何办理?
为便于出差人员交费、简化收交工作程序,市财政局协助市级单位办理财政代管账户电子收付二维码,出差人员扫码支付的费用直接交入市级单位的财政代管账户;没有财政代管账户的市级单位,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通电子收付方式,并自行联系开户银行办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