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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高标严管 创新理念方法 推动提质增效——市财政局完成2024年度预算部门(单位)绩效自评价工作质量检查
 文章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02 09:2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的重要环节,绩效评价及其结果应用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具有重要作用。按照《南京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宁委办厅字〔2024〕2号)有关规定,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2024年度预算部门(单位)绩效自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检查。涉及17个预算部门(单位)的23个专项资金和4个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价。

市财政局坚持高标严管,对质量检查的理念、方法进行了探索创新。一是聚焦评价结论真实性。在全面检查评价报告规范性基础上,将报告与相应的绩效目标、历年审计和巡视巡察提供的线索、公开信息进行比对验证,跳出报告自身的框架对报告进行更加全方面的检查。二是重视评价流程完整性。从后期撰写评价报告出发,对前期制定评价方案、中期实施评价进行必要的溯及,跳出报告对评价工作进行全流程检查。三是加强检查工作协同性。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独立性方面的独特优势,并在此基础上立足财政自身、结合日常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必要时请预算部门(单位)提供佐证材料,打破检查中的“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以检查力量的联合,努力实现立场客观性与信息充分性的结合。

检查结果显示,预算部门(单位)绩效自评价工作质量总体保持较好水平,实现稳中有升。同时,检查发现,部分预算部门(单位)在绩效目标的精准性、指标体系的科学性、问题剖析的深入性、整体逻辑的合理性等方面尚需加力。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做好“后半篇文章”,督促预算部门(单位)抓好绩效自评价及其质量检查发现问题的“双整改”,并深入预算部门(单位)绩效自评价工作过程,设置相互衔接、同向发力的质量控制措施,构建质量管理闭环,推动预算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绩效自评价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