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07 17:32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进一步健全南京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机制,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对《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宁财规〔2011〕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南京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10月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66号903房间,邮编210005,并在信封上标注“《南京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njzcgl@126.com。
联系人:何昊政 联系电话:025-51808512
南京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