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京市财政局

索 引 号:    012948018/2025-31234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5-1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  号:    宁财会通〔2025〕13号 关 键 词:    资格考试;会计工作;报考人员;管理平台;会计人员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财会通〔2025〕13号

江北新区财政局、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521号)要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59月举行。现将202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获得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在考试报名期间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提交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2024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无需再次申请。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上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512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596日至8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6日至8

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30经济法

17:4520:00财务管理

    三、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一)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二)关于考试用书。全省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考试用书订购”系统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

    四、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

    (二)网上报名

    2025613日至7212:00,根据属地原则,南京考区报考人员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按系统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

    2.信息填报并核实(报考人员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务必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期证书邮寄)。

    3.上传审核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请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

    2025年南京市属地证明(医疗、生育保险缴费证明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开具:健康-医保服务-医保参保证明;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开具:服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可通过“南京公积金”APP开具:贷款业务-证明材料下载-缴存明细证明打印;个人所得税缴存记录证明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开具:办&-办税-纳税记录开具。以上证明提供任一项即可)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统一实行网上审核,从2025613日开始,审核工作截至7212:00结束。

    各区财政局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报名条件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网上缴费

    2025613日至7218:00,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全省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票据,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后期还可通过“苏服办”APP,登录后点击“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五)准考证打印

    2025826日至95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无法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五、成绩查询

    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51031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在此期间可联系报考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修改。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区财政局提出复核申请。区财政局负责汇总并上报,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由各区财政局反馈给考生。

    六、证书发放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因中级资格证书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江苏省财政厅或南京市财政局官方网站信息。

    2025年度中级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统一送达至考生本人签收。

    在证书领取前,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成绩合格单作为证明办理相关事项。

    七、报名咨询电话:

    审核点

    咨询电话

    审核点

    咨询电话

    玄武区

    83682576

    83682388

    秦淮区

    84556289

    84556076

    建邺区

    87778277

    鼓楼区

    83230223

    浦口区

    58311877

    栖霞区

    85393174

    雨花台区

    52422060

    52883464

    江宁区

    52288460

    六合区

    57751370

    溧水区

    57207224

    高淳区

    57316109

    江北新区

    57011659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区财政局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辖区内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

    (二)承担考试任务的各区应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在规定时间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器的检测等工作,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20251010日前,各区财政局向市财政局报送2025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425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