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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18:01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南京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nanjing.gov.cn)发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门户网站信息更新总量为405条,及时更新了我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和内设处室等信息,公开了重点工作、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和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及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同时我局增强政务发布新媒体的平台宣传作用,共计发布微信300余篇、微博18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对于群众和组织申请的信息公开事项,坚持及时处理、稳妥回复,切实维护政府信息的权威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具体流程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局办公室初审并提出拟办意见--分管局领导签批意见--相关处室提出初步回复意见—法律审核--分管局长审定--办公室统一回复。对于涉及诉讼的敏感事项,由局法规处进行法律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内容依法合规。2023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1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2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其中予以公开5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1件、其他15件;从申请方式看,网络申请30件,占90.91%,信函申请3件,占9.09%。具体答复情况以及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四部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局务会、办公会上多次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处室、单位充分认清政务公开对于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组织实施。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明确各处室的责任分工,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直达资金清单等信息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处室信息联络员学习培训,确保信息及时发布、相应栏目及时维护。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内容更新不及时、错链死链、错别字等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扎实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维护、内容管理工作,提高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南京财政”微信公众号、微博的新媒体传播优势,积极采用长图解读、短视频等生动直观的形式,推动财政政策精准解读、宣传到位。

(五)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政务公开操作流程、职责分工、审批程序等,为政务公开规范高效夯实制度保障,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平台维护等工作,相关处室负责提供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分管局领导负责把关,切实做到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渠道通畅、运行正常,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9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31.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  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5

0

0

0

0

0

15

(七)总计

33

0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对标对表,做细做实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