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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6 16:04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南京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nanjing.gov.cn)发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门户网站信息更新总量为414条,及时更新了我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和内设处室等信息,公开了重点工作、财政信息和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及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同时我局增强政务发布新媒体的平台宣传作用,共计发布微信270篇、微博129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对于群众和组织申请的信息公开事项,坚持及时处理、稳妥回复,切实维护政府信息的权威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依托局OA信息系统平台规范政府信息的分类、审核和公开,实现集约化采集、规范化登记、制度化更新。2024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6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其中予以公开7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9件、其他24件、结转下年办结1件;从申请情况看,自然人45件,法人或其他组织1件。具体答复情况以及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四部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组织实施等各项事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明确各处室的责任分工,细致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地对外发布。三是优化公开内容,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根据年度工作实际,对部分栏目进行调整优化。四是不断强化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发现的诸如内容更新不及时、存在错链死链、出现错别字等各类问题,均在第一时间督促相关责任人整改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人民监督的原则,依托局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载体,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将各项制定出台的惠企利民政策向社会公布。充分借助“南京财政”微信公众号、微博的新媒体传播优势,及时转载中央、省重要新闻和财政工作动态,宣传最新财政政策,积极采用长图解读、短视频等既生动又直观的呈现形式,精准解读财政政策,保证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五)监督保障方面

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对全局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督查和协调,切实加强对敏感事项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在本局政府发文中增加信息公开选项,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情况,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责任处室(单位)进行初步审查,报分管领导审核确定后,再进行内容发布,未经批准的事项一律不得公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处室(单位)并督促整改,并纳入相关绩效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6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75.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1

0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1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4

0

0

0

0

0

24

(七)总计

44

1

0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1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扎实、规范、有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政务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互动性有待加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拓宽政务公开形式,扩大“南京财政”公众号影响力,全方位、多元化介绍财政政策和举措,不断提高公开内容可读性和互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办理建议、提案269件,答复内容经审核,报请中国南京官方网站,通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统一进行公开。

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